2026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拟对河南天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豫东南中创新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升压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辐射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光山县东城区健康路与二环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654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 |
河南天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豫东南中创新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2×63MVA,户外布置。配套建设110kV出线间隔2个,无功补偿容量2×14MVar,站内设置40MW/1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项目总投资120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1、主要环境影响:本工程建设期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水、施工固体废物等影响,运行期主要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影响。2、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生态措施 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采用土工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回填,植被恢复,林木补植;(2)地表水环境 设临时排水沟,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澄清处理;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3)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4)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降尘洒水,开挖土石方及砂石料等临时堆放采取遮盖措施;(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外包装材料回收后送往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送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运行期:(1)电磁环境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2)声环境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1类标准要求;(3)地表水环境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4)大气环境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 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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