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豫东南中创新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110kV升压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报告表》评估意见有关文件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该项目性质属于新建。位于光山县寨河镇杜岗村。项目占地面积11420㎡,主变户外布置,规划容量为2×63MVA,配套建设110kV出线间隔2个,无功补偿容量2×14MVar,站内设置 40MW/14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工程总投资120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 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一2014)执行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四)运行期站内生活污水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用水,不外排。变电站内设置20㎡危废暂存间1座,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变电站内设置有效容积为20m3事故油池1座,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废中处理。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需按规定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局备案。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定期开展监测,注意邻避效应,注意公众宣传。 五、批复有效期5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应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报送光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照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