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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 豫政土〔2026〕4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商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周口市人民政府: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商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周政土〔2026〕3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商水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9774公顷(耕地2.9693公顷),作为商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商水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975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 -1-
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你市和商水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费用未依法足额支付到位的,不得占用土地。 四、你市和商水县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所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和商水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商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3日 —2—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 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14日印发 朱先生:18625780958 方大国:0451-82291520 暂未公布:0371-85967760 张庆波:0371-65993522 黄海:0371-65945493 暂未公布:0371-86120322 张超钦:0371-65950562 暂未公布:0371-65900691 李冰:0371-65993320 任双豆:0379-629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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