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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CZBHT-2026-31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8万元,招标人为宁陵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9月 11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9月 17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9月 21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宁陵县兰品国际酒店(宁陵人民公园店)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9月 21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宁陵县兰品国际酒店(宁陵人民公园店)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9月 21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CZBHT-2026-312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0000.00元 最高限价:7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宁陵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780000.00 7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智能中间柜、自助辅助终端机设备、服务器,建设智能卷宗中 心。通过智能中间柜实现纸质卷宗入库、借阅、归还、台账统计、权限分级、流转轨迹查询 全闭环管理,纸质卷宗全生命周期操作留痕可追溯;部署自助辅助终端,面向当事人、代理 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事项申请、文书打印、诉讼材料智能云柜流转等自助诉讼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45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布线、软硬件部署调 试、现场实操培训,具备完整使用条件;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整机质保 2年,业务服务器质保 3年; 5.6交货地点:宁陵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本国产品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9月 11日-2026年 9月 17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获取方式:申请人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法人授权书(注明联系人、联 系电话)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 PDF格式(邮件主题为: 3129-宁陵法院智能卷宗项目-XXX公司)发送 hndczb03@163.com邮箱。 3.采购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陵县兰品国际酒店(宁陵人民公园店)一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陵县兰品国际酒店(宁陵人民公园店)一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 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陵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陵县建设西路 832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号广汇国贸 A区 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杨女士、田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田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宁陵县建设西路 832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 15号广汇国贸 A区 1202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田先生、胡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 /bulletinDetail?uuid=cd70a762-8aad-410d-a981-8ec4da118b2f&inpvalue=&dataSource=0 tag 程先生:0370-7763008"}],"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杨女士 胡先生:0371-65585915 田先生:0371-65585915 吕女士:0370-7763009 吕女士:17537061777 程先生:13837036818 暂未公布:0871-63139599 大成工:0451-55639888 王清松:0513-81819686 杨永丽:0371-65585907 杨永丽:0371-65585906 国咨项:0451-51011111 暂未公布:0451-510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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