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J-2026-019
2.项目名称:灵宝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290000.00元(含人工、管理、保险等涉及本项服务的一切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取1家专业咨询机构,承担灵宝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2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状调研、数据核查测算、建设方案论证、文本编制、内部审核校对、报告修改完善、配合主管部门评审答疑、根据各级评审及主管部门意见无偿修改完善报告,直至成果顺利通过审查、备案等全部配套工作。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和规范,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及备案。
5.6服务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6.合同履约期限:同服务期限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及以上(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且执业登记在本投标单位,登记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拟派人员劳动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承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办企业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截止时间止〕;
7.供应商出具本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9.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913554056@qq.com(同时准备与扫描件材料一致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交),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报名登记表及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即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9月22日15时30分;
2.地点为:灵宝市函谷大道与荆山西路交汇处天瑞大酒店10楼小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宝市解放南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 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涧东区富士路中段68号202室
联系人:于女士 立即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