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10kV供配电工程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1项目名称: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10kV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YXEC-20240116-001;
2.3采购范围:本项目供电电源需从公司附近10KV开闭所引进,包括新增箱式变压器、设备基础、接地、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电缆井施工等配套施工。
2.4项目地点: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中路与月湾湖东路交叉路口东南100米;
2.5工期要求:20天;
2.6质量保证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并满足漯河供电公司的验收质量标准;自供电部门验收通过并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或以上)、承修四级(或以上)、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及以上高低压供配电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4.1本询比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通过豫信e采平台进行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即可参与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商操作手册(线下流程)。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前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533 0087 63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营业部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到豫信e采平台。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以doc/pdf/zip等格式上传,无须加密,文件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
5.2询比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登录系统使用CA解密,开标后文件将自动解密。
5.3取消纸质询比响应文件,以电子询比响应文件为准。
5.4供应商必须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自检(自行下载检查文件是否完整且可正常打开)。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同时发布。
采购人: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太白山路与月湾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395-2371188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联系人:孙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18137372705
邮箱:jt-zb@163.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