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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油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
在原油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 |
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场界外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0.91mg/m3,井场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其他企业排放建议值(≤2mg/m3)的相关要求。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19mg/m3,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限值(≤2mg/m3)要求。硫化氢监测均未检出,井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0.06mg/m3)的要求,敏感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0.01mg/m3)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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