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户名: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中原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开户银行:410126010100072801。售后不退。
注: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付款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资料的时间及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进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内网》发布。
7.3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7.我方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8.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9.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10.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1.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