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要求:
1.所投商品需为线下商店、超市在售知名品牌,选择符合传统节日需求的生活必需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包装完好,商品标注清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可溯源。
2.保证所供货品为正品、无过期。货物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货物本身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内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成交供货商二天内备齐提货券,凭提货券自行领取或送货上门。
3.按照不超过控制价的原则,投标人需根据必需货品清单及上述要求自行确定最终供货清单。
4.报价形式:(1)按照控制价提供供货清单:必需货品 另外提供货品(均需标明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原价及优惠价);(2)提货单(需标明提货单面额价值)。投标人均需进行上述2种形式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确保质量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接受邮箱报名lysdsrmyyzcb@163.com
2、报名时须将以下资料通过邮箱发送,需标注代理人联系方式,报名通过后即可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要求
五、报价要求:
1.请于2026年9月14日15:00前携带投标文件,至少包含:目录、响应函、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供应商业绩、样品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以上资料一正六副、要求加盖公章)来院洽谈。
2.评审办法: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必需货品、另外提供货品的质价比、提货券面额、业绩等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洽谈地点: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陇海院区)停车楼二楼207室招标采购中心评标室(门诊二楼西南侧进入)
六、采购人: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88号(中州院区)、瀍涧大道560号(陇海院区)
联系人:权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
立即拨打
邮箱:lysdsrmyyzcb@163.com
监督部门: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联系人:鹿女士
电话:
立即拨打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