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封祥港北路项目 (项目名称) 包件一 (包件名称) 照明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GT2026082600168526(试) 本采购项目开封祥港北路项目(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强弱电入地(一期)建设项目——祥港北路、满江路西段、长乐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1.2 采购编号: GT2026082600168526(试) 。 1.3 采购人: 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开封产城融合区祥港北路等三条路项目经理部 。 1.4采购项目概况: 祥港北路(林荫北街-共享大街)面积约27873.81㎡,满江路西段(林荫南街-九大街)面积约55860.03㎡,长乐街(和谐路-育英路)面积约7588.42㎡;。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祥港北路、满江路西段、长乐街三条道路工程范围内的照明工程。 2.2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进行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其中包件的招标范围为祥港北路(K0+000-K0+929.127)、长乐街(K0+000-K0+379.421)、满江路西段(K0+000-K1+862.001) 。 2.3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9.20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 2.5 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合格。 2.6 安全目标: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 2.7 其他: 无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1个标。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zjzc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9 月 1 日 15 时至 2026 年 9 月 3 日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3)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祥港北路等三条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孙楼村开封祥港北路项目经理部驻地 联 系 人: 张卉妍 电 话: 1669668168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6 年 9 月 1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存续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应具备的施工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 (1)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 (1)近三年内( 2023 年 7 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含税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 市政/照明 工程分包。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7)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8)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9)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10)近三年未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群体上访并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甲方管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有较强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服从甲方管理 |
| 安全员 |
1 |
责任心强,具有3年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持有项目所需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服从甲方管理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挖掘机 |
75 |
台 |
2 |
| 装载机 |
50 |
台 |
2 |
| 吊车 |
25T |
台 |
3 |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 |
台 |
2 |
| 绝缘电阻测试仪(兆欧表) |
/ |
台 |
2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