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经划字【2026】103号地块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二路以南、经开第二十九大街以东,东至WL-09-03-03地块、南至WL-09-03-04地块、西至经开第二十九大街、北至WL-09-03-01地块,占地面积20561.19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5380°,北纬34.67705°。地块使用权人为东贾村,地块现状为已征收、未收储、未供应;地块地类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015年及以前作为村庄及农田使用,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花生等农作物,灌溉水源为地下水,无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情况,不存在污水灌溉、农产物超标等问题;2016年村庄和农田拆除清表,地块内搭建临时居住房屋;2017年临时住房拆除,地块内搭建锦祥花园二期项目部;2025年项目部全部拆除,地块至今未开发利用。地块内无工矿企业、养殖、危废堆放及污染事故记录。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分布有郑州锦绣加油站、九龙医院、郑州华宇模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昇兴(郑州)包装有限公司、河南省西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被列入2026年度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其余企业均不在该名录内。结合相对距离、区域浅层地下水流向(西南向东北)及污染物迁移条件分析,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快速筛查点位、3个对照点位。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指标检出水平与对照点位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未出现超标现象。对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8项污染识别要求逐项排查,本地块无潜在污染源、无潜在污染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郑环办〔2023〕71号)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存在企业,但根据分析其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调查认为本次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行政办公用地开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