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6-01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餐费:25元/人/天(早餐费用 4元/人/餐;午餐费用 14元/人/餐;晚餐费用 7元/人/餐),招标人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餐厅的餐饮服务与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现经营餐厅的以上相关证件为学校、机关餐厅等统一办理的,须出具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及现经营中的合同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20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7月 24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网络获取或线下获取(网络获取时供应商将“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合成 PDF文件发送至290535939@qq.com;线下获取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报名企业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
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2、项目编号: |
ZB-2026-017号; |
| 3、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 |
餐费:25元/人/天(早餐费用 4元/人/餐;午餐费用 14元/人/餐;晚餐费用 7元/人/餐) |
| 5、采购需求: |
(1)项目简况:本项目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餐厅的餐饮服务与管理;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现经营餐厅的以上相关证件为学校、机关餐厅等统一办理的,须出具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及现经营中的合同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 1.时间: |
2026年 07月 20日至 2026年 07月 24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
| 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
网络获取或线下获取(网络获取时供应商将“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合成 PDF文件发送至 290535939@qq.com;线下获取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报名企业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
| 4.售价: |
500元人民币/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 |
2026年 08月 1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 |
2026年 08月 1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6年 07月 20日至 2026年 07月 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二路 5号
联系人:明老师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2单元 37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二路 5号
联 系 人:明老师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号楼 3709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 /bulletinDetail?uuid=786a34f9-bd44-4291-8a16-ab64c161091d&inpvalue=&dataSourc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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