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TZB-2607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4或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 12个月内任意 1个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 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and 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08日 08时 00分到 2026年 07月 14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南区 15号楼 102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20日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20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南区 15号楼 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 07月 20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1 项目编号: |
FTZB-260707; |
| 1.2 项目名称: |
潢川高级中学碧湖校区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 1.3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1.4 预算金额: |
0元; |
| 1.5 采购需求: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6 采购内容: |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
| 1.7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 1.8 服务期限: |
3年;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4或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 12个月内任意 1个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 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 年 07 月 08日至 2026 年 07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8:30-11:30,下午 15:00-18:00 (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南区15号楼 102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凡想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3.3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时间:2026 年 07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6.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潢川县环城东路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阳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南区 15号楼 102室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6.3.监督单位: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党风政风监督室
监督电话:立即拨打、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党风政风监督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潢川县环城东路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峰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南区 15号楼 102室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周主任:0376-3180003"}],"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冯女士 周先生:13803761295 张先生:13271135069 孙先生:13937639569 韩雪艳:0376-3193195 陈先生:13569720589 周伟:0376-3193999 王女士:0531-82720717 暂未公布:0371-63976218 暂未公布:0371-65928329 郭肖肖:0371-550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