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6-06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97624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校园内。整修内容为明德楼 1~3层走道、门厅及楼梯踏步及平台改造为地板砖楼地面,入口雨蓬下平台、台阶及坡道原水磨石楼地面拆除更换为石材地面,西北侧门处硬化地面铺石材等内容;学生宿舍楼 1~2层走廊原砂浆地面拆除铺设石材地面,1~2层走道原混合砂浆墙面铲除重新粉刷及镶贴外墙面砖,室外楼梯砂浆面层拆除铺设石材楼梯面层,原钢墙架修补加固及封堵水泥板,原铁栏杆更换为不锈钢栏杆,楼梯阳光板屋面加固及更换。(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08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7月 14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套)
磋商文件费: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20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20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现委托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名称: |
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 |
| 2.3 项目编号: |
SCZB-2026-063 |
| 2.2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2.4 项目地点: |
洛阳市涧西区; |
| 2.5招标控制价: |
309762.49元; |
| 2.6、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明德楼地面及学生宿舍楼室外墙地面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校园内。整修内容为明德楼 1~3层走道、门厅及楼梯踏步及平台改造为地板砖楼地面,入口雨蓬下平台、台阶及坡道原水磨石楼地面拆除更换为石材地面,西北侧门处硬化地面铺石材等内容;学生宿舍楼 1~2层走廊原砂浆地面拆除铺设石材地面,1~2层走道原混合砂浆墙面铲除重新粉刷及镶贴外墙面砖,室外楼梯砂浆面层拆除铺设石材楼梯面层,原钢墙架修补加固及封堵水泥板,原铁栏杆更换为不锈钢栏杆,楼梯阳光板屋面加固及更换。(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2.7 标段划分: |
共一个标段 |
| 2.8 采购范围: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 2.9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2.10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2.11安全目标: |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
| 2.12、文明工地目标: |
市级文明工地; |
| 2.13、扬尘防治目标: |
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 |
2026年 7月 08日至 2026年 7月 14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
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
|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套) |
| 4.磋商文件费: |
500元/套。 |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1.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 7月 20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递交地点: |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 |
2026年 07月 20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二路 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景华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陇北二路 5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西元国际 17号楼 1503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李主任:15637964999"}],"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赵先生 李主任:0379-64271566 李女士:18838867178 王先生:0379-65552317 王女士:19337585337 万先生:0395-5568797 韩女士:15738385334 韩洛楠:13783801913 闫女士:15896959998 韩洛楠:15330285079 胡女士:152370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