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FH-LY-2607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5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项目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保证渗滤液设备运行,定期购置渗滤液处理所需耗材,如:氢氧化钠、垃圾渗滤液 DTRO+RO专用酸性清洗剂、垃圾渗滤液 DTRO+RO专用碱性清洗剂、DTRO+RO专用阻垢剂、消泡剂、芯式过滤器滤芯等(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03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7月 07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08日 15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08日 15时 3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 |
HNFH-LY-260701 |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
新安限采-2026-05-13 |
| 2、项目名称: |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 |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 |
295000.00元 |
| 最高限价: |
2950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耗材,保证渗滤液设备运行,定期购置渗滤液处理所需耗材,如:氢氧化钠、垃圾渗滤液 DTRO+RO专用酸性清洗剂、垃圾渗滤液 DTRO+RO专用碱性清洗剂、DTRO+RO专用阻垢剂、消泡剂、芯式过滤器滤芯等(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 7月 3日至 2026年 7月 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新安县宏宇驾校训练场门口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3、开标现场要求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8日下午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幢 1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026年 7月 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安县建设大厦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幢 101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李先生:13213597789"}],"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刘女士 王先生:0379-67289673 刘先生:15303794333 王先生:13838480068 梁先生:0379-67289768 王志国:13938864002 郭伟星:13803880583 暂未公布:0379-69755552 刘江子:13838817526 韩利东:13849989998 梁先生:1352547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