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郊煤矿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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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郊煤矿公务车辆维修项目,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城郊煤矿现有各类公务车辆17辆,公务车辆为服务生产人员提供服务,并为矿井生产救援提供保障,为更好的服务生产,保障车辆正常使用,需对所有车辆进行年度维修保养。
2、项目技术方案:
(1)合同内的配件报价包含配件更换过程中的工时费、人工费、税费、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中标方维修完毕经矿方验收合格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中标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率如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动,可按相关规定开具相应税率,不含税价不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矿方根据资金计划付款,余留5%的质保金质保一年。
(3)在《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内开展维修业务。
(4)中标方定期对合同内所列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5)中标方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资格,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标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6)矿方车辆在永城市范围内出现故障时,中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且在永城市范围内免费拖车、救援。
(7)本合同内的车辆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中标方在接到矿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矿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另行结算,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矿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矿方自负。
(8)矿方送修的车辆,中标方应积极组织维修,接到矿方修车通知后7天内修好,大修12天内修好,中标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修理完毕,每推迟一天扣除违约金500元,且矿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从季度结算费用中扣除。
(9)矿方送交中标方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由中标方负责。
3、维修保养要求
(1)中标方定期对矿方合同内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的车辆符合车辆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所有配件保修时间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车辆更换的全部配件的质保期按一年执行
(2)中标方应保证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是未经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车辆时,中标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矿方公务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废旧配件及其它材料,中标方必须交还矿方。
(3)维修车辆移交矿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中标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4)车辆出现返修,中标方应优先安排修理。
(5)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当联系车辆厂家指定具有资质的维修经营者,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7)如果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出配件质量不属于原厂配件或维修质量有问题,鉴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进行返工维修。合同期内中标方提供的配件出现三次不属于原厂配件的情况时,矿方有权解除维修合同,并将中标方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矿方组织的招标。
(8)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场,对定点维修站更换的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否则驾驶员可拒修并报告维修鉴定小组。送修司机应把换修配件带回进行鉴定。
(9)矿方每季度组织司机对中标方的车辆维修质量、配件质量、服务态度、维修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按100分,以80分为标准,每低于1分扣季度维修费1%。年度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与矿方组织的下年度招标。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证明为准)。
3、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响应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或报告;个体工商户需同时提供经营主体及经营者自然人失信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说明。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以供资质审查:请下载附件1:
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
1、本项目按照中原云商物资明细提供的车辆型号报单价,且报价含运费、矿方不提供对方工作人员食宿;
2、合同签单价,更换配件、维修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材料消耗进行结算,所报单价含工时。
五、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一年。
2、每批次检测工期,普通维修不超过7天,大修不超过12天;每延期一天扣除违约金500元。
六、其他要求:
无
七、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矿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八、投标说明
1、投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投标方报名时不得存在报名或报价IP地址、MAC地址雷同等具有围标嫌疑情况,否则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2、投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上报价。
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售后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4、本采购公告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5、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城郊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马志超,电话0370-51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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