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SD(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5.03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03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7月 09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1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1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03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
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1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7月 15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SD(2026-030)
2.项目名称: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350390.00元
最高限价:35039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元) |
项目最高限价(元) |
| 1 |
龙门客栈室外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
350390.00 |
350390.0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龙门客栈室外 136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涵盖
案名贴墙发光字、酒店牌匾、酒店入口精神堡垒、酒店总平面图、酒店外围指引、人行指引、
地下停车场指引、临时泊位牌、楼栋牌、移动警示牌、客栈入口出入须知牌、花草牌、警示
贴牌、地库门楣、地库吊牌指引牌。成交供应商需对室外标识标牌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室外
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应与酒店风格相匹配,并与景区标识保持统一协调。(详见第三章采购需
求)
5.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24个月,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
5.6交货地点:龙门客栈室外,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5.7采购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
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
应商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在提供相关证明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
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骗取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时不再需
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
公章):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
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截图,
需包含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 7月 3日起至 2026年 7月 9日,每天 8:30—11:30,14:3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13室。
3.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3.1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备注: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原
件)。
3.2网络获取:供应商将上述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
邮箱:luoyangsdzb@163.com。邮件和报名资料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联系方式。任何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造成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4.费用:每份 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 7月 1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 7月 1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
招标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 5000元的按 50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 10万元。由成交供应
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有)。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三楼 301-304房间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 11楼 1113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luoyangs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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