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平舆县广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日组织召开平舆县广盛置业有限公司龙湖美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和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过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正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弃土弃渣未乱弃乱放;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进行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项目进入试运行期后不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要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依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处理或解答。
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7月2日止,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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