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JCG2024-00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1月11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2、更正内容
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6.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9.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9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1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其它事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90号(贸易广场对面)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方式:1367375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16
联系人:王甜田
联系方式:15238218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甜田
电话:1523821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