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管理所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M202606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管理所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8910.74元,招标人为清丰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6月 26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7月 02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濮阳市昆吾中路 122号。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及“六、响应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0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昆吾中路 12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0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昆吾中路 122号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管理所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M20260622
三、项目预算金额:128910.74元
四、采购需求:
| 1.采购内容: |
清丰县管理所物业管理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2.服务期限: |
一年 |
| 3.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服务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 5.标包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包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6月 26日至 2026年 7月 2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濮阳市昆吾中路 122号。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及“六、响应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 7月 6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昆吾中路 12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青青、黄倩
联系电话:16603939152
2026年 6月 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邢青青、黄倩
电 话: 1660393915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张超:15839397931"}],"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黄倩 邢青青:16603939152 张领涛:0371-55679799 李斐:0371-55679792 崔鹏:13613833222 谢工:0371-55618118 孙文艳:0371-55679968 暂未公布:0371-65369021 赵静:0393-2065178 谭启璞:18603776785 暂未公布:15039616744 暂未公布:0377-6055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