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调墨、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区密闭负压收集,调墨、清洗设置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上述废气排放需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A级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的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印刷型开槽一体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边角料、絮凝沉淀物、废过滤网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或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