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阳光宜居小区项目地块位于永城市东外环与铁北路西南角。地块调查面积为10476㎡(合15.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7008°,北纬33.93452°;该地块北至铁北东路,南至无名道路、西至书香苑,东至东外环路。该地块原为演集街道东胜社区的集体土地,根据永城市中心城区第C11-09-K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四章第59条第2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查询,调查地块地类为旱地。(见附件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2022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254号)(见附件5)地块在2023年进行征收,征收之前权属为演集街道东胜社区的集体土地;征收后为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人为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地块属于已收储未出让状态。
2026年6月,永城市顺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广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永城市阳光宜居小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见附件1)。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调查地块原属演集街道东胜社区集体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2014年该地块临时建设彩钢用房作为工程项目部驻地,仅用于项目办公与临时仓储,无工业生产加工行为。2015—2016年项目部临时建筑全部拆除清场,地块变为闲置空地。自2017年起,闲置土地被周边村民自发开垦耕种,持续作为菜地、农田、林果种植用地沿用至现状,2023年依据河南省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完成土地征收,地块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归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全周期无工业企业入驻,未发生化工生产、危废存储、污染物堆放排放等污染活动,土壤污染风险较低。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村庄、学校、地表水-沱河,周边企业主要为东侧的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南侧500m为护墙板仓储部、南侧796m为农贸市场,经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以及进行产排污分析得知不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且运营期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可知,永城市阳光宜居小区项目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分析认为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