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响应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①响应人于2026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②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6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5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③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②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④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3.1.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输气管道或石油/天然气站场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1.5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 3.1.6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提供的电子证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提供一级建造师须打印电子证书并应有本人签字。评审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对以上内容进行查验。 (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7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不允许分包。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