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ZZXR-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7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内场地平整、道路铺装、绿化栽植、水电管线改造等基础土建 内容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
七、其他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众 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XR-2026-024
2.项目名称: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7,000.00 元
最高限价:257000.00 元
序号 包 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ZXR-2026-024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
257000.00
257000.00
5.采购需求(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法治文化广场基础工程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 件和工程量清单’
6.工 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 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提 供社保局网上查询打印页);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 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org.cn)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日期前连续 3 个月任意一个月 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2日 |
至 |
2026年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15:00至 |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线上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报名所需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委托事项、手机号码、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报名文件为一个 PDF 格式文件,其他格式文件或多个文件视为无效报名文件。投标人请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用邮箱将报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7473562@qq.com)并向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确认
3.费用: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原阳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立即拨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原阳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北角
联系人:张宏波
2.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 联系人: 杜承志
电话: 立即拨打 立即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波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立即拨打。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原阳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北角 联 系 人:张宏波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志鑫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三楼 308 室 联 系 人: 杜承志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张宏波:13525015266"}],"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杜承志 杜承志:18568578884 贾女士:17613088366 朱娅欣:18238750731 朱娅欣:15517307503 朱娅欣:18625903590 朱女士:1890380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