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招标-2026-1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 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6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0日 - 2026年06月16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楚或不一致情况作出澄清 变更为 1.本项目建设地点统一为:新乡县境内;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4.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5.质量要求统一为: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澄清。本项目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变更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1日16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2.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电 话:0373-633101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吕杰 联系方式:1751680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八一小区7栋1号(107以西) 联系人:王森达 联系方式:17730888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森达 联系方式:1773088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