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QNZB202606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49873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06月 23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6月 11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6月 17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请于 2026年 06月 11日至2026年 06月 17日,上午 0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在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报名,报名同时获取磋商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06月 23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NZB20260601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控制金额:174987.39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 |
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 |
174987.39 |
174987.39 |
5、项目简介:本工程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美术展厅维修项目工程,包含墙面、地面、天棚改造及配套的安装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1、工期:25日历天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人请于 2026年 06月 11日至 2026年 06月 17日,上午 0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在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报名,报名同时获取磋商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3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2.磋商文件 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上午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上午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 4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 4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 C座 1221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立即拨打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王先生:18003880925"}],"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王先生 王老师:13663881181 孙先生:15737970931 杨文龙:13595878858 张女士:18800705632 赵先生:0379-61116116 王女士:19337585337 郑先生:0359-8031678 衣爱华:0439-3228899 蔡玲:0310-3157605 万先生:0395-5568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