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6-16-A |
| 二、合同名称:许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许昌市市级政务云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6-16 |
| 四、项目名称:许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许昌市市级政务云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许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 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 |
| 联系人:王飞 |
| 联系方式:03742966197 |
| 2.供应商(乙方):许昌市云政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黄河鲲鹏科创基地7 楼709 室 |
| 联系人:桓琦超 |
| 联系方式:18637426339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12000000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云资源服务;乙方应配合甲方根据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需求、技术、市场等变化情况,定期调整服务目录和服务价格;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政务云资源动态调整机制,监测政务云资源使用率(包括但不限于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存储使用率等),提升政务云资源使用效能,并完成与市“一朵云”综合管理平台的对接;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据实结算本周期云资源使用费用;两个结算周期为一个评价周期,第二个结算周期结束前一个月,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评价周期内提供的政务云服务出具《云服务考核评价报告》。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云服务考核评价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乙方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确认无误后, 甲方根据《云服务考核评价报告》结算第二个结算周期云服务费用;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云计算服务(集采品目) | 基础设施即服务包括计算、存储、网络、数据库等云资源 | 确保与现有政务外网、业务系统平滑对接,支撑全市各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上云、用云。 | 3年 | 乙方须遵守《许昌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许昌市政务云服务考核细则》相关要求。 | |
|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02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