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勘察
2、预算金额:205800.00元
3、采购内容:焦作市山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及后续验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对未中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项目依据: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二)项目要求
1、有关勘察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
1.1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后果。
1.2 采购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采购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1.3 供应商保证响应性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 若供应商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1.5 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2、本工程项目的勘察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要求
1、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人员工资、后期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漏报或少报的费用,视此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其它参与的供应商不予补偿。
3、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当地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
4、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
5、供应商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6、项目售后服务内容;中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7、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采购人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中标人须在 24 小时内响应。
8、项目成果验收: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时间、程序等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