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河南省农村资源性资产出租合同
(样本)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
2024 年 8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 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巩义市大峪沟镇柏林村经济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 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联系地址: XXXX
联系电话: XXXX
乙方: XXXX
社会信用代码: 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
联系地址: XXXX
联系电话: XXXX
二、土地概况
1、位置:巩义市大峪沟镇柏林村小微企业园北片区。
2、面积:约2.99亩。
3、四至范围:东至金龙煤矿料场,南至河南科博锐有限公司,西至七大路,北至科瑞路。
三、出租期限
该土地租期共10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年为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乙方应在本年度租期到期前30日内交纳下一年度租金。
2、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
五、出租期间相关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租金。
2、乙方承担出租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水电费等。
3、乙方在出租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土地的使用
1、该地块为建设用地,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意向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租。
2、租期内,如确需搭建临时建(构)筑物,须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以审批意见为准。
3、乙方所从事的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消防规定,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安全责任。
4、乙方须硬化地坪,地坪建成后不得拆除,合同到期后无偿归转出方所有;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场地退还,可拆除其自建的充电设施。
5、租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占用,乙方无条件在转出方指定时间内归还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土地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出租的土地交接给乙方使用。
2、甲方以出租土地现状交付乙方。
3、乙方应于土地出租期终止之日,将出租土地完好交还甲方。如土地地面出现损毁,乙方应当修复到交接时的现状,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毁价值向乙方追偿。
八、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土地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出租期内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土地,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出租期内总租金)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利用承租土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2)逾期交纳租金1个月以上。
(3)乙方从事建设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外的经营项目。
(4)乙方从事挖沙取土,向土地内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5)乙方损害、污染土地,承包土地抵押给第三方。
(6)乙方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附属物、未经许可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7)租期内乙方私自转租该土地。
2、在出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转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出租期内总租金)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滞纳金。
4、出租终止,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出租土地。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生效之后, 如任何一方违约, 守约方为维护权益, 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3、土地出租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
(1)利用承租土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2)逾期交纳租金1个月以上。
(3)乙方从事建设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外的经营项目。
(4)乙方从事挖沙取土,向土地内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5)乙方损害、污染土地,承包土地抵押给第三方。
(6)乙方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附属物、未经许可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7)租期内乙方私自转租该土地。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 均以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电话变更或其他变化, 应当在变更或发生变化后XX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 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 投邮次日起第XX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也可依法向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生效后, 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乙方出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上述责任计算时间为自乙方接管土地之日起。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并经巩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镇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巩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