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河南焦作市沁阳市 河南晋控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
三、商务条款:
一、结算方式:总价合同,不予调整。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全部工作。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四、供应商违约规定: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9.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10.出卖人延迟交货15 日的,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11.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12.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13.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价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报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有效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PID参数整定或DCS系统优化相关服务项目);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黑名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