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FAL(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8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微信掌上智慧医院、AI医院管理决策系统、移动护理工作站、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医学知识库的安装、调试、开通使用、操作人员培训、系统维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5月 09日 18时 00分到 2026年 05月 15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现场获取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网上获取时须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fanganlan@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文件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05月 2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AL(2026)-010
2.项目名称: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298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 1 |
1包 |
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 |
298000.00元 |
2980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庞村镇卫生院智慧医院建设(二期工程),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微信掌上智慧医院、AI医院管理决策系统、移动护理工作站、处方点评、合理用药、医学知识库的安装、调试、开通使用、操作人员培训、系统维护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5.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5.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软件应用开发、测试、部署、安装调试、验收、投入使用及培训等;
5.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一年免费运维;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加质保期。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05月 09日至 2026年 05月 15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2.1现场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现场获取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2.2网上获取时须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fanganlan@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3.文件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卫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东庞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23楼 2328室
联系人:王雪莹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3.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卫生院医务科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026年 05月 0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卫生院医务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卫生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庞村镇东庞村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23楼 2328室
联 系 人: 王雪莹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dongfanganl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刘女士:0379-63370120"}],"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王雪莹 石珏龑:0379-69694889 冯先生:0379-66822188 赵女士:0379-63339569 赵女士:0379-63339568 曹淑华:13283889751 石珏:15194406425 张女士:0379-61182889 韩凯楠:15225533650 李先生:15838101948 王雪莹:1853792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