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n
\n
\n委托人(全称): 正阳县农业农村局
\n监理人(全称): 河南炎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n一、工程概况
\n1. 工程名称: 正阳县农业农村局正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标段;
\n
\n2. 工程地点: 正阳县境内 ;
\n3. 工程规模: 正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5 万亩,涉及正阳县王勿桥乡和皮店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中三标段:本项目王勿桥乡区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n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13334.00万元 。
\n二、词语限定
\n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n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n1. 协议书;
\n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n 4. 专用条件;
\n5. 通用条件;
\n6. 附录,即:
\n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n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n四、总监理工程师
\n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邢胜 ,身份证号码:130635198409192043,注册号:41023618。
\n五、签约酬金
\n签约酬金(大写): 陆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691600.00 元 元)。
\n六、期限
\n监理期限:
\n自 2026 年 3 月 19日始,至 2027 年 3 月 19 日止。
\n七、双方承诺
\n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n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n八、合同订立
\n1. 订立时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
\n2. 订立地点: 正阳县农业农村局 。
\n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n
\n
\n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n住所: /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升龙天玺1号院1号楼1010
\n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0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n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n限公司郑州嵩山南路支行
\n账号: / 账号: 248158165991
\n电话: / 电话: 0371-61298887
\n传真: / 传真: 0371-61298887
\n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n
\n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