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2-41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村游学基地二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栾川政采磋商(2023)0462号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开元街道卓越太阳城商业楼四楼 | 2296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村游学基地二期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张小荣 | 豫24113158165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炳智(组长)、马千惠、张彦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49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潭头镇潭头街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688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后院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352596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3525965669
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