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汤阴县段)保护区划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仁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委托,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汤阴县段)保护区划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4月9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汤阴县宜沟镇境内;
1.2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污水管网、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招标控制价:14305207.13元;
1.4工期:21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9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
定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旭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9L812L3T
中标价:12921600.83元
项目经理:许朋飞
证书编号:豫 2412122900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21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五、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4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 标 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地 址:汤阴县创业大厦7楼
联 系 人:王丽苹
联系电话:15515035882
电子邮箱:tyxhbjtrb@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省仁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长江大道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王光宇
电 话:15603726789
电子邮箱:48969434@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代码证:114105230056175797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东段路南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18567786321
电子信箱:tyxnyjbgs@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12921600.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