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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 - 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273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 - 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90.61 万元,招标人为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园建、绿施、安装、外墙建筑装饰、卓湾安置区道路提升、弱电及电力管道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 - 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 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 - 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任意 1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完整有效的 2024 年或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以新发改(2023)293 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303-411523-04-01-688127,招标人为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县大别山路及 S339(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三标段) 2.2 建设地点:卓湾园、卓湾安置区
2.3 总投资: 12906079.94 元 2.4 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 园建、绿施、安装、外墙建筑装饰、卓湾安置区道路提升、弱电及电力管道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 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任意 1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须提供完整有效的 2024 年或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文件):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凡被列入的, 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 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请登录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xinyang.gov.c n)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 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 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 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 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 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商, 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 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 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 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 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12 日。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 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 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 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 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下载中心一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方法:合格制+定性评审。 8.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 媒介上发布。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10.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新县新集镇东明路 联系人:扶先生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30241863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汇衡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 1407室 项目负责人: 龚延延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燕芳、赵小月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hhhyxmglzx@126.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xxzb2966249@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新县新集镇东明路 联系人:扶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30241863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汇衡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 5号楼1407室 联系人: 龚延延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hhhyxmgl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龚延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扶先生:13949175829"}],"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龚延延 李先生:0376-2956678 李先生:13939738107 郭先生:15838301538 周莉:13569744747 祝女士:15617545168 张先生:13673746699 化立亚:18574116868 刘冬梅:15237687676 化先生:18695899820 张云鹏:1732014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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