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XCR-2026-5地块、XCR-2026-6地块位于新蔡县月亮湾街道春华北路东侧,四至范围为北至黍河社区、南至潘港、东至兴业路、西至春华北路,总面积为35343.98m2(合53.01亩),调查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928211°,北纬32.753258°。调查地块原为马油坊村集体所有,主要为农用地,2020~2021年由国家征收作为建设用地,地块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主要为农田,种植油菜、小麦,踏勘期间未闻到异常气味,未发现其他工业性质固废,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
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道路、村庄、小区、学校、企业。农田施用的肥料主要为复合肥和有机肥,未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农田灌溉水来源于地下水井。经污染识别分析,周边历史状况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此次调查共布设了18个快检点位,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因子除镉、汞未检出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个检测点结果相比有较小差异,但无明显总体数据较高或较低的点位,考虑土壤的异质性,上述较小差异可接受。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检出范围为0.001~0.005ppm,地块内有机物快检结果无较大差异。XRF、PID快速检测,辅助印证地块内土壤环境无污染。
综上,新蔡县XCR-2026-5地块、XCR-2026-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新蔡县XCR-2026-5地块、XCR-2026-6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的开发需求,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