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嵩县水利局(单位名称)的 河南省嵩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6年工程)土建工程及监理项目(十三至十七标段)十五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1. |
河南省嵩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6年工程)土建工程及监理项目(十三至十七标段)十五标段(标的名称) |
属于 建筑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河南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30 人,营业收入为 1420.74 万元,资产总额为 1034.34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2. |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河南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3月31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