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三次)--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KC-2025-01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02.96万元,工程费用3585.24万元。
2.5、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3820.00 ㎡,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建筑面积 15000.00 ㎡及厂区室外综合管网、地面硬化与厂区绿化等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建筑面积 8820.00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造价、监理为一期二期全部内容;施工内容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厂房建筑面积 15000.00 ㎡及厂区室外综合管网、地面硬化与厂区绿化等配套设施。)
2.6、建设地点:通许县丽星路与经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2.7、计划工期:
第三标段:一期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开始至项目终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三标段: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2.9、质量要求: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2.11、招标控制价:
第三标段(造价):大写:叁拾万元整 小写:300000.00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第三标段: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务合同及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第三标段:企业、项目负责人)。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帐户采取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提交一定数量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
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许县朱砂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通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立即拨打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许县朱砂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立即拨打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通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立即拨打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许县朱砂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立即拨打 |
| 1.1.4 |
项目名称 |
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名称 |
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通许县丽星路与经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
| 1.3.2 |
服务期限 |
一期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开始至项目终验) |
| 1.3.3 |
质量监控目标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
详见总则 |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第三标段(造价):大写:叁拾万元整 小写:300000.00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市场行情,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合理自主报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2、投标保证金额:6000.00元 3、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5、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31874.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2023、2024年(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2年 1 月 1日至今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或签名。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
| 5.2(4)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结果公告媒介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7.4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
| 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具体要求: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 (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
| 10.2 |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10.3 |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 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
| 10.5 |
付款方式: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10.6 |
异议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异议与投诉,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
| 注: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业绩及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 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7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造价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造价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造价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的证书、职称、类似业绩等);
(四)服务方案;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监督人员从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评标人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远程开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 2.1.2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纳税社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信用查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技术部分 |
总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运作机制及工作流程 |
有总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运作机制及工作流程和相关技术措施,否则不合格。 |
| 重点与难点分析 |
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关键性内容及重难点分析,否则不合格。 |
| 保障措施 |
根据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内容,编制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否则不合格。 |
| 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
有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
| 项目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
有项目工作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
| 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 |
有项目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否则不合格。 |
| 项目的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 |
有项目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
| 2.2.2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及相关业绩 |
满足资格项后,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至少提供1个业绩(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
| 项目部组成人员 |
1、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至少1人符合基本要求; 2、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至少1人符合基本要求; 注: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附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本人劳动合同。 以上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以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需附扫描件) 以上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 (需附扫描件)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有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优惠及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
| 2.2.3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报价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2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为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 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5.核查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等( 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9.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项目概况
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3820.00 ㎡,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建筑面积 15000.00 ㎡及厂区室外综合管网、地面硬化与厂区绿化等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建筑面积 8820.00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造价、监理为一期二期全部内容;施工内容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厂房建筑面积 15000.00 ㎡及厂区室外综合管网、地面硬化与厂区绿化等配套设施。)
针对本项目,按甲方要求,工作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针对2025年通许县智慧厂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提供全过程审计服务。
二、服务要求
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按照招标人要求,主要包括参与图纸会审,施工图预算审核,监督、审核、确认和评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材料认价以及相关影响造价、质量、进度等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招标人完善基本建设、施工图预算审核、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和管理方法。
2.跟踪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工作。
2.1 分析对成本产生影响的变更因素(变更、漏项、增项、减项、签证等)。
2.2 根据进度计划和工程合同,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量月报,按要求编制付款计划建议书,提交招标人核准;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进行复核并出具审计意见,作为最终付进度款依据。
2.3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参与图纸会审,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成本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成本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2.4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等;隐蔽工程留有书面或影像记录,完工封闭前参与检查验收。
3.跟踪工程进展情况。对与工程有关的变更、签证、核价和索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复核,形成书面意见(造价、工期及其他),并及时报告招标人。
3.1 管理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认价资料。
3.2 对实际发生的变更、签证会同施工方、监理方和委托人进行现场复核,严把现场签证关,签证涉及工程量应列明计算过程、隐蔽工程应进行留存现场影像资料,无图纸的提供现场计量记录;拒签不合理变更、签证、核价与索赔等。
3.3 分析、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认价的规范性、合理性、充分性,对具有重要影响的需及时反馈内审部门,涉及工程量应列明计算过程或提供计量记录,涉及认价、询价需提供支撑记录和组价明细;主要内容如下:
①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发生原因,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手续;现场签证程序是否合法;
②设计变更、施工签证对工程造价、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影响;
③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费用: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计价规范要求,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④相关资料记录的是否真实、有效、可追溯。
4.隐蔽工程跟踪审计。
4.1 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到达项目现场进行观察,对在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中不能直观表述或反映的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拍摄记录。
4.2 对隐蔽工程重要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并做好跟踪记录;跟踪过程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虚报高估等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问题。
4.3 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工程量计量、计算工作,对隐蔽工程材料进行认定核实。
4.4 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进行验收,建设、监理、审计单位应在相同时间内进行验收。
4.5 隐蔽工程未经建设、监理和审计单位检查认可,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掩盖,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程序。
5.开展工程现场巡查与抽测工程用材料。
5.1 不定期开展工程现场巡查,将现场巡查结果及时反馈招标人相关部门。
5.2 了解现场施工材料市场行情,特别是施工单位新报、变更材料,防止虚抬单价行为。
5.3 对于现场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以及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使用情况等及时反馈内审部门,按要求抽查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以及进口材料的产地证及报关手续。
5.4 审核材料价差调整情况。
6.审核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实施,有无预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减少建设规模的问题。
7.审查项目相关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评标结果是否一致;合同文件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签订程序是否合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现象,有无因履行合同不当造成损失浪费、质量隐患问题。
8.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有无高估冒算、虚假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9.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
10.会同招标人工地代表、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确认,并监督其利用情况。
11.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
12.配合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咨询机构的复审工作。
三、履约验收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知识产权及成果要求
本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文档,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项目结束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报告;招标文件审核意见;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月报、总结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决算报告等。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中标人不得在其他场合、项目中使用。
五、保密及廉洁审计要求
合同一经签订,所有参与审计项目的人员应签订正式保密协议,并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在本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取得的招标人各类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严格遵守如下廉政纪律:
廉洁奉公: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
用权为公;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钱、物及有价证券;
施政严明:不准借职务之便,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谋取私利;
公正执法:不准搞人情审计或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也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滥用职权;
保守秘密:不准泄露国家秘密,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计秘密。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的证书、职称、类似业绩等);
(四)服务方案;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达到 ,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全额交纳中标服务费给招标代理公司。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附录
| 投标人 |
|
| 项目名称 |
|
| 标段名称 |
|
| 投标范围 |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服务期限 |
|
| 质量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
编号 |
|
| 投标有效期 |
|
| 说明的问题:(可另附表)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及联系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此格式可不附。
(三)项目管理机构
(1)拟投入团队人员组成表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在本项目 拟任职务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拟投入团队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专业 |
|
执业注册资格职称 |
|
|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
|
| 本 人 主 要 成 果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本 人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
|
|
|
|
|
|
|
|
|
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执业注册 |
|
职 称 |
|
|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
|
| 主 要 经 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六)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 资质证书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
|
|
|
|
|
|
|
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建 设 单 位 (业主) |
|
| 项 目 名 称 |
|
| 项 目 规 模 |
|
|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
|
| 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
|
| …… |
|
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的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本表后。
附:业绩汇总一览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增删。 |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3)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查询结果
(8)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