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四标段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名称)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四标段土地复垦工程(包件名称) 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33000148269(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四标段(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 建设规模:兰太高速四标段全线位于周口市太康县,起点位于太康县王集乡武堂村,线路向南在张帝臣村南与G106国道交汇,设王集互通及收费站;在太康东高朗乡晋堂村与S326省道交汇,设太康东互通及收费站;继续向南进入太康县东侧城郊乡、毛庄镇,终点位于老冢镇和符草楼镇交界处与盐洛高速交汇,线路全长28.101km,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7m。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标段1 综合场站、2 综合场站、项目部驻地土地复垦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恢复现有土表状况所需土方购买,复垦过程中保证围挡完好,复垦结束后进行围挡的拆除,场地清理,垃圾弃运,复垦过程中安排人员做好值守;对地下电缆进行拆除(拆除电缆归甲方所有)、归堆及安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对场地范围内钢筋混凝土等构造物机械撬除或凿除破除,所有废弃混凝土及钢筋由乙方自行处理,所有废弃砖渣、围挡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理,满足甲方复垦方案要求;边缘处理,场地清理,耙细,种植及覆盖,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表土归堆、装车,所有废弃砖渣、表土回覆、土壤翻耕、生物化学工程(施有机肥)等全部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包件划分:无包件划分。 计划工期:满足招标人施工期间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计划总工期60天。 2.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①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srma.icec.cn )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4 月 2 日 17 时至 2026年 4 月 7 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4 月13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使用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3-269号 下载联 系 人 :宋琳 电 话 :立即拨打 传 真 : / 电子邮件:421431032@qq.com 2026年4月2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资质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相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不得兼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 2022年-2025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 2021年-2025年五年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两项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7)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8)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9)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 |
| 安全负责人 |
1 |
安全员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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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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