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WS-2026-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913034万元,招标人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在龙湖镇梅山村新建太阳能路灯 148盏,灯杆高度 6米,60瓦 LED灯、100W硅晶太阳能板,80Ah锂电储控系统。 |
| 范围: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从 2026年 03月 27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03日 17时 00分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 04月 08日 09时 30分 |
| 递交方式: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6年 04月 08日 09时 30分 |
| 开标地点: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龙湖镇梅山村亮化工程 |
| 2、项目编号: |
HNWS-2026-003 |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399130.34元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 |
在龙湖镇梅山村新建太阳能路灯 148盏,灯杆高度 6米,60瓦 LED灯、100W硅晶太阳能板,80Ah锂电储控系统。 |
| 5.2采购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5.3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5.4项目地点: |
新郑市 |
| 5.5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
| 5.6工期: |
30日历天 |
| 5.7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5.8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5.9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 6、合同履行期限: |
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 |
请于 2026年 03月 27日至 2026年 04月 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 |
| 2、地点: |
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3、方式: |
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预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
| 4、售价: |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0元/份,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 |
2026年 04月 08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 |
2026年 04月 08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商会大厦 9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望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郑市商会大厦 9楼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王先生:15515701259"}],"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冯先生 李建国:13526786137 杨先生:13213216796 李先生:15188388222 王老师:0371-62571668 闫先生:13523057680 杨先生:15903683959 沈先生:0371-62568326 冯先生:13592672959 闫先生:0371-62699049 暂未公布:0371-8668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