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公告
合成氨项目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项目
1.采购条件
河南省大化电气仪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成氨项目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项目,已经公司采购人批准,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货物采购明细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拜城县
2.4采购控制价:无
2.5备选方案报价:不接受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3.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供应商报名、报价单位IP地址、MAC地址相同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9)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3)在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的。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00分。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半个工作日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人或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4.2 递交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递交。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
6.技术要求:
6.1出卖方供应的所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及甲方项目施工要求,质量达标、性能合格,无变形、开裂、锈蚀、瑕疵等问题。
6.2针对配套法兰式截止阀等阀门管件,阀体材质需满足通用工程工况要求,阀体应选用铸钢材质,严禁使用残次品、薄壁劣质材质;阀体壁厚、密封面、耐压性能需符合GB/T 12233、GB/T 12235通用阀门标准,无砂眼、气孔、裂纹等铸造缺陷,耐腐蚀、耐压密封性达标。
6.3 钢材管道需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支架需满足承重、防腐、适配要求,与管道配套契合。
6.4出卖方随货提供物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卖方公章,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可追溯。
6.5物资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方需无条件免费更换、维修,并承担买受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不得严重负偏离):
7.1.1首付款:出卖方完成全部物资发货,且物资到达项目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60%。
7.1.2进度款:物资安装完成1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买受方向出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7.1.3质保金:留存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物资无质量问题、乙方履行完毕质保义务后,甲方在3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7.1.4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按约定时限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7.2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7.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 出卖人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乙方全权负责物资的包装、装车、全程运输及卸货,承担全程运费、装卸费、保险费、路途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确保物资完好无损送达现场。
7.4运输途中的损毁、丢失、锈蚀、破损等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所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8.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9.1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或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
需的除外)。
9.2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9.3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9.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9.5评审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9.6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9.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10.授予合同
10.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
10.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10.3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10.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10.5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签订合同的,作废标处理,一年内严禁再次参与投标。
10.6对于签订合同后拒不执行的根据违约情况给与沉淀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者拉入黑名单一年内严禁再次参与同类物资投标。
11.质疑受理部门:
河南省大化电气仪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38203300
电子邮箱:hndhdyzyb@163.com
12.监督部门
河南省大化电气仪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3938203399电子邮箱:hnpy999@126.com
13.采购人:
河南省大化电气仪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西100号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15039384291
电子邮箱:hndhdyz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