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采购车辆维修服务公司的询价公告?xml:namespace>
为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障我所公务车辆正常行驶,满足日常公务出行及工作开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国资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我所拟公开询价采购一家车辆维修服务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需求:为我所各类公务车辆(含轿车、商务车等)提供日常维修、故障抢修、零部件更换、常规检测、保养维护等全套维修服务,涵盖发动机、底盘、电气系统、车身等各类常见故障维修,严格遵循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规范开展作业,保障车辆性能安全、运行正常,满足公务出行需求。
3.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维修费用预算约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具体结算金额按年度实际发生维修工作量、零部件消耗及双方约定标准据实核算,零部件价格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虚报加价。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国有国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及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确保服务质量与合规性:
1. 主体资格合法: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维修、车辆维修保养等相关内容,已按规定向当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如机动车维修职业资格证书、质量检验人员证书等),配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场地、设备设施,计量设备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确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3. 信用状况良好: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虚假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规经营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服务能力要求:维修质量安全可靠、收费标准合理透明,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配件追溯制度,查验配件产品合格证并留存来源凭证;具备高效便捷的服务响应能力,接到车辆维修通知后,能在约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处理故障(紧急故障优先处置),保障维修效率,确保公务车辆尽快恢复使用。
5. 其他要求:具备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需提交的资料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报名及询价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留存备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及相关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服务团队配置情况说明,维修场地、设备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常见车辆故障维修项目详细报价表(需明确维修项目、零部件单价、人工费用、维修时效、配件优惠率等,报价需真实合理,不得虚报价格,符合公务车辆维修收费相关规范)。
5. 近3年内类似公务车辆维修服务业绩证明(如有,可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 服务承诺函(需明确维修质量承诺、服务响应时限、收费标准承诺、配件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障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7.维修费用优惠比率。
四、报名及询价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至2026年4月13日17时(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指定办公区域(报名时可联系联系人确认具体地点)。
3. 询价时间: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询价时间、地点,请报名供应商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 询价方式:采用询比采购方式,由我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报价及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遵循竞争择优、性价比最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监督。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
联系人:陈贵峰
联系电话:0371—56976507、19337171588
六、其他说明
1.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虚报配件价格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我所采购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
2. 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询价费,供应商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身承担。
3. 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所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承诺及机动车维修规范履行义务,我所将对服务质量、配件质量、收费标准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有权终止合同。
4. 维修过程中,若实际维修项目与初诊项目有出入,供应商需提前征求我所意见,经同意后方可新增维修项目,严禁擅自增加维修内容、提高收费标准。
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有国资单位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我所相关制度执行,由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6.本信息由永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为发布。
河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6年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