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勘察设计资质:(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监理资质: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第三方检测资质:(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探伤检测资质: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并同时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