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3、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邻龙湖内环北路
4、招标内容:项目施工生产所需的墙柱面、天棚人工打磨,具体分包内容以同中标分供商签订的具体分供合同为准。
5、招标金额: 444 万元
6、招标清单:详见附件1。
7、拟定中标单位数量: 1 家(暂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企查查、天眼查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等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
7、注册资本金及管理人员要求:
1)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
8、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劳务分包: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9、以往未合作的投标单位,须按附件4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考察入库工作,考察通过后方可入围参与投标。
10、投标人需在本招标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联系招标人,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1、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1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设置准确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该联系人应当是本次投标业务的负责人,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联系人无授权委托、联系方式无效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沟通联系出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报名上传附件清单:
(1) 分包单位资信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的只收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2);
(2) 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证件:资格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工资证明、劳动合同;
(3) 分包单位近期施工业绩:近三年的类似业绩合同(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4) 分包单位简介:公司情况简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以上清单(1)、(2)项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报名资料,(3)、(4)项为投标人自主选择提供的资料。
四、资审通过条件
1. 若报名分包商存在IP地址重复、显示关联方,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 报名资料需要原件扫描件在云筑网报名时按照附件3要求顺序每页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名时将该PDF文件资料作为报名附件上传至云筑网(附件资料名称为公司全称);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报名文件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包含封面和目录),原件扫描件应清晰、完整;若未上传必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或未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资料、资料不全、资料未签字盖章、资料模糊不清晰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通过资格预审。(具体格式见附件3)
3. 报名分供商(及关联单位)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诉讼纠纷,且结案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 因报名分供商(及关联单位)原因导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在诉讼/仲裁案件中被列为被告/被申请人,且案件尚未结案的,招标人有权对报名分供商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 投标单位须符合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四、发布标书时间
招标人将通过云筑网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丞 联系方式:13674927090
附件1:投标报价单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81-中原-云筑网劳务、专业分包报名及资审资料要求(投标方上传报名资料)
附件4:劳务专业分包考察报告(未合作的投标人考察引入时需填报)
附件1:投标报价单
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墙柱面、天棚人工打磨报价单 |
序号 | 分部分项 | 特征描述 | 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单位 | 暂定 工程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合价(元) | 甲供材 | 备注 |
1 | 墙、柱面及天棚人工打磨 | 1.施工部位:墙柱面、天棚 | 工作内容:架体搭拆,人工打磨,工完场清,满足下一道工序要求。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乙方实际完成部位的设计图纸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墙面开洞等面积不计取)。 | m2 | 81467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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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磨机,砂纸,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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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综合合价 |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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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 | 元 | 合计1*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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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综合合价 | 元 | 合计1+增值税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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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各综合单价均为工完场清,达到工期、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所需的全部工艺、工序的所有费用,相关各分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本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仅不含增值税,含税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 3、以上各综合单价均包括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以及工完场清,达到工期、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所需的全部工艺、工序的所有费用。 4、以上各综合单价均已包含施工所用的所有机械、工具及措施相关费用。 5、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与其他施工队伍配合费用、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费用、扬尘管控影响的费用、操作平台、防护用具、工作面狭小导致的人工降效及施工脚手架搭拆等费用。 6、本单价表中工程量为暂定量,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为准,乙方不得因为工作内容内工程量变化调整单价。 7、施工效果达到技术交底内的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而引起的返工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含在相应各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单独计算。 |
附件2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我公司现委托 为我公司在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墙柱面、天棚人工打磨 的现场负责人。
受委托人在工程中的权限为:进行合同履行、施工管理、工程结算与收款、签署任何文件、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受委托人的行为,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